污染土壤異位修復出場所需手續(xù)
來源:凈土網 發(fā)布時間:2020-04-28 18:58:11 瀏覽量:0
現有污染地塊修復的過程中,采用污染土壤異位處置、填埋、水泥窯協(xié)同處置等修復方式時,需要將污染土轉運至場外,筆者梳理了污染土出場的相關規(guī)定,需要注意的出場手續(xù)有以下幾點:
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條:
修復施工單位轉運污染土壤的,應當制定轉運計劃,將運輸時間、方式、線路和污染土壤數量、去向、最終處置措施等,提前報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
轉運的污染土壤屬于危險廢物的,修復施工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標準的要求進行處置。
污染土壤出場前,施工單位需要到地塊所在地和污染土壤接收地生態(tài)環(huán)境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根據生態(tài)環(huán)境部2019-04-30日部長信箱回復,異位修復的污染土壤外運,一般都需要做危廢鑒別:
關于判斷異位修復的污染土壤外運是否要進行危廢鑒定的有關程序
1.鑒別是否屬于固體廢物。主要依據是:《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34330-2017)中“4 依據產生來源的固體廢物鑒別”和“6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的物質”的有關規(guī)定:“在污染地塊修復、處置過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屬于固體廢物:1)填埋;2)焚燒;3)水泥窯協(xié)同處置;4)生產磚、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修復后作為土壤用途使用的污染土壤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2.經鑒別屬于固體廢物的,需要進行危廢鑒定。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guī)范》(HJ298-2019):
水體環(huán)境、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過程產生的,需要按照固體廢物進行處理處置的水體沉積物及污染土壤等環(huán)境介質,以及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如鑒別過程已經根據污染特征進行分類,可適當減少采樣份樣數,每類固體廢物的采樣份樣數不少于5個。
因污染地塊治理修復產生的土壤介質,每類采樣數不少于5個,可以按修復方案對污染土的分類,按特征污染物、處置方式等,每類至少采樣5個。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5085.1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
GB 5085.2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
GB 5085.3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
GB 5085.4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
GB 5085.5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
GB 5085.6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
GB 5085.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GB 34330 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
GB/T 3723 工業(yè)用化學產品采樣安全通則
HJ/T 20 工業(yè)固體廢物采樣制樣技術規(guī)范
《突發(fā)環(huán)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huán)境保護部令第 34 號)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環(huán)境保護部令第 39 號)
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guī)范》(HJ298-2019):
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鑒別的檢測項目應根據固體廢物的產生源特性確定,必要時可向與該固體廢物危險特性鑒別工作無直接利害關系的行業(yè)專家咨詢。經綜合分析固體廢物產生過程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產生環(huán)節(jié)和主要危害成分,確定不存在的危險特性,不進行檢測。
檢測項目可在編制修復方案的時候根據地塊調查結論綜合分析確定,一般檢測調查期間確定的超標污染物即可,在修復方案評審時根據專家意見進一步確定。內容來源:凈土網